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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舊機車10.1前報廢 免燃料費

 

 〔記者張傳佳/台北報導〕北市環保局提醒,已收到監理站所寄出「機車報廢切結書」的廿萬名車主,於十月一日前向監理機關完成報廢登記,可免繳燃料費;屆期未辦理報廢登記的車主,十月一日後將收到機車燃料使用費繳納通知書。

環保局第一科科長邱國書表示,依照現行法律規定,若要提出老舊機車報廢,需依汽缸排氣量補繳燃料費,每年約三百至二○一○元,許多民眾可能因為車子遭竊,並擔心燃料費日積月累成鉅款,遲遲不願辦理報廢。

邱國書說,八月底各監理機關針對符合報廢資格的機車,寄發「機車報廢登記作業說明書」,車主只需簽署「機車報廢切結書」,並於十月一日前向監理機關完成報廢手續,就無須補繳任何燃料費。

環保局長吳盛忠說,北市有近一一○萬輛機車設籍,符合報廢資格的老車約佔廿%,環保局持續辦理二行程機車汰舊獎勵補助作業,淘汰二行程機車每輛補助一千五百元,淘汰二行程機車並購買電動機車每輛補助一萬三千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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