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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車定檢 5年首驗


台灣新生報 更新日期:2010/09/16 00:47 【記者許志煌/台北報導】



由於考量國內機車第五期排放標準已於九十六年七月一日起實施,新型噴射機車對環境污染程度明顯降低,行政院環保署經過檢討機車排氣定期檢驗實施期限,決定從明(一○○)年一月一日起,將現行機車出廠滿三年以上每年須定檢一次規定,調整為新車出廠五年內免檢,滿五年每年檢驗一次,同時推動機車先進行保養維護再實施排氣定期檢驗,也就是所謂「保養與檢驗合一制度」。



環保署空保處科長胡明輝表示,過去二行程機車排氣定期檢驗不合格率高達百分之二十五,可是從九十三年一月起已經沒有二行程機車,目前四行程機車排氣檢驗不合格率也降至百分之七至百分之八,不合格率情況已經很低,加上機車第五期排放標準也已實施,因此預告這項修法。由於目前汽車排氣定期檢驗是新車滿五年檢驗一次,因此從明年一月一日起,等同汽機車一樣是新車五年檢驗一次。



胡明輝指出,現行辦法機車車主未依規定辦理排氣定檢,將被處罰款二千元,若機車初驗不合格,車主未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情形,將被處罰款一千五百元。因此,環保署除呼籲車主應按規定期限實施檢驗外,亦提醒於檢驗前先進行保養,以避免檢驗不合格。如初驗不合格的機車,也希望能夠於複驗前,先進行檢查與保養,共同為改善環境空氣品質盡一份心力。


 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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