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02月02日10:31 (李姿慧/台北報導)
國道三號後龍去年7月發生廂型車爆胎墜橋釀6死1傷,引起各界關注胎紋深度安全議題,目前僅有汽車胎紋納檢,機車胎紋深度目前並未納檢,交通部已著手修法,今年7月1日起,1300多萬輛機車胎紋都將納管,一旦新領牌或5年以上機車過戶時,都需檢查胎紋深度,不得低於胎面磨耗點,否則不得領照或吊扣牌照。
汽車胎紋深度2014年元旦起已納定檢,胎紋深度低於胎面磨耗點,不合格須於1個月內改善,未改善將吊扣牌照,汽車車齡滿5年以上每年定檢1次,10年以上每年定檢2次。另汽車行駛國道或快速道路被查獲胎紋不足、原可罰1200元,去年7月更加重罰到3000元到6000元。但機車無法可管。
交通部表示,有鑑於汽車胎紋納管後,的確對行車安全有幫助,因此規劃擴及機車,交通部已著手修正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,未來1300多萬輛機車胎紋都將納管,但由於現行機車沒有像汽車一樣的定期檢驗制度,因此規劃機車在繳銷牌照重領和新領牌、5年以上機車過戶時,辦理臨時檢驗將一併檢查胎紋深度,不得低於胎面磨耗點,不符規定者若不改善,最重不得領牌或吊扣牌照,預計7月1日上路。
另250c.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目前和汽車一樣,車齡滿5年以上要每年定檢1次,10年以上每年定檢2次,7月1日起,胎紋深度也將納定檢項目,若胎紋深度不足,須1個月內改善並複檢,逾期未檢或複檢不合格,將吊扣牌照到改善為止,預估將有7萬多輛大型重機將受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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